2010年1月2日星期六

11年——自由之刑期 or 某党之大限

2009年的圣诞,中国政府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刘晓波11年有期徒刑。这是当局对知识分子又一次理性呼吁的蛮横回应。这项判决不仅宣誓了当局的思想依旧冥顽不灵,也深深的伤害了改革派的期望的心。对中国政府寄予的美好的期望又一次被一只法律文书撕得粉碎。
中国知识分子作为民间独立的一股反对力量,几十年如一日,一直以最真诚的善意去进谏当权者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他们所依赖的只是统治者的良心还未彻底泯灭,还能够听得进刺耳的批评。可是得到的却是一次又一次的恐吓威胁、劳教重刑、妻离子散、流亡异国。前者如郭泉、高智晟;后者如魏京生、王丹、何清涟、任不寐。知识分子有自己独立的人格,不愿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中去钻研“中国特色”,那将是对知识分子最大的侮辱。虽然当局在89后对知识分子待遇有明显的提高,但其目的不是基于对知识与学术的尊重,而是为了集体收买中国最后一批良知群体。在利益面前确实有许多专家学者哑口了,噤声了。自愿放弃作为一个异议个体的光荣。更有些人不但不为社会底层发出良知的声音,更去为当政者的合法性来背书。
08年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60周年,刘晓波博士起草了《08宪章》,既没有革命的煽动,也没有仇恨的批判,有的只是一颗真诚的心,巴望着你胡锦涛、温家宝和那些当权者们去做一个历史进步的推手吧,而不要竖起高高的围墙去防止变革的来到。用理性的、非暴力的、成本最低代价最小的方式促进这个几千年的专制帝国,真正从专政机器的裹挟中逃脱出来,不要到了21世纪还要来经历治乱循环之苦。早一点伸开双臂去拥抱自由、平等、民主、人权、宪政这些普世价值,不要等到在道义上堕入万劫不复之境等待着潜藏在8亿农民中的陈胜、吴广来。中国的崛起不光要在器物层面上赶上世界先进国家,更要融入这个世界主流的价值观中,只有在道义上不输给西方,才有资格谈民族的崛起,才有资格谈中国的未来。
对刘晓波11年的刑期,真的就能对自由派杀鸡儆猴吗?自由派虽然从不号召用革命的方式来完成变革,但我们对这个虚弱的政权将会更为彻底的揭露,你那陈腐的毛思想、邓理论,以及强行代表的和谐盛世,将会遭遇到草泥马门疯狂的批判。共产主义的旗帜倒下了,你举起民族主义的破旗,我们会彻底的解构民族主义,那时你还能拿什么当你伟大、光荣、正确的遮羞布呢?
11年,是你今日给自由判的刑期,你是否也想过你这是自己给自己下的诅咒呢?自由是关不住的,向往自由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天性。当自由挣脱镣铐之日,就是某党大限之时!!


附:《08宪章》19条谏言:
1. 修改宪法
2. 分权制衡
3. 立法民主
4. 司法独立
5. 公器公用
6. 人权保障
7. 公职选举
8. 城乡平等
9. 结社自由
10. 集会自由
11. 言论自由
12. 宗教自由
13. 公民教育
14. 财产保护
15. 财税改革
16. 社会保障
17. 环境保护
18. 联邦共和
19. 转型正义
宪章正文